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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卫华
肖卫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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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304200810602692
  • 资格证号:
  • 地区:湖南-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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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退休,离婚时可以分割退休后的养老保险金吗?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4-12-22 01:58)     点击:774

  

  问:我姑姑与姑父李某已经结婚25年,姑父在上班,姑姑一直在照顾家里,没有任何收入,姑父明年也就要退休了,但现在两人在闹离婚,请问我姑姑可以要求分割姑父退休后的养老保险金吗?

  答:《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时夫妻一方尚未退休、不符合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另一方请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养老保险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缴付养老保险费,离婚时一方主张将养老金账户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实际缴付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离婚时尚未取得的养老保险金属于婚姻的预期利益,因你姑父李某现在还没有退休,不能实际取得个人账户下的养老保险金,将来取得养老保险金的具体数额也无法进行预先测算,所以你姑姑无法要求分割你姑父退休后的养老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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